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8月10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辽宁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文件解读

为贯彻国务院《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依法维护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国气象局修订的《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参照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气象部门实际,省气象局对《辽宁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背景

    20089月,省气象局出台了《标准》。《标准》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与2023年颁布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效衔接,《标准》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调整体例。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体例,对原《标准》进行了调整,分类由“法律法规规章”调整为“违法行为”。调整后的《标准》共分7类,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类”“雷电防护管理类”“升放气球管理类”“气象数据管理类”“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类”“涉外气象探测管理类”“其他类”,修改后更方便执法人员使用。

    (二)修订内容。修订后的《标准》共79条。本次修订4类18条,其中“雷电防护管理类”修订13条,“升放气球管理类”修订2条,“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类”修订2条,“其他类”修订1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类”“气象数据管理类”“涉外气象探测管理类”3类无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