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

一、主要职责

辽宁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主要职责任务 (一)承担省级生态气象业务,组织开展相关的监测评价、预报预测等工作,负责生态气象服务产品的集约化加工和分发,为市县气象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二)负责应用卫星遥感资料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重点项目凝练、实施方案编写等工作。 (三)承担省级农业气象业务,以玉米、水稻、设施农业的专业化农业气象服务为重点,组织开展相关的监测、预报、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农业气象服务产品的集约化加工和分发,为市县气象部门开展农业气象个性化特色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五)负责组织和实施特色农产品的气候品质评价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省遥感监测服务、卫星遥感数据获取、管理、分发、共享和保密等工作。 (七)负责对国家级卫星遥感指导产品进行真实性检验、解释应用和反馈。 (八)承担全省气象部门卫星遥感数据应用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工作。负责针对全省业务需求,研发制作遥感应用增值服务产品。 (九)统筹管理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在辽宁的应用示范和成果推广工作。 (十)组织开展辽宁省高分数据应用的规划论证、技术培训、宣传普及、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服务等工作。 (十一)承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气象监测与评估工作。 (十二)承担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领导

龚 强    主任

陈鹏狮    副主任

郜凌云    副主任

姜 鹏    副主任

三、所属机构

农业气象服务室、气科所办公室、遥感应用室、生态气象服务室、培训管理科、干部培训科、高分数据室、业务培训科

四、联系电话

  024-83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