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业务工作包括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地面气象观测、气象依法行政、雷电灾害管理与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

二、部门领导

李明香    党组书记、局长

李锦秀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彭振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辽阳市气象局办公室、辽阳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辽阳市气象局人事政工科、辽阳市气象局党支部、辽阳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辽阳市气象台、辽阳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辽阳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辽阳市防雷技术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辽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辽阳县气象局、灯塔市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419-422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