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全面正确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推进新时代气象现代化。拟订全市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气象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及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气候趋势预测。加强气象保障与服务职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发挥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职能作用。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局战略。 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合作。统一领导全市气象部门的工作。承办辽宁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李丕杰    党组书记、局长

李学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门素春    纪检组长

门素春    纪检组长

于芳健   

吴 迪   

张 莹   

三、所属机构

朝阳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朝阳市气象局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朝阳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朝阳市气象局机关党总支、朝阳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朝阳市气象台、朝阳市气象局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气象装备保障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朝阳市气象服务中心、朝阳市天气雷达站、朝阳市气象局气象学会、北票市气象局、凌源市气象局、朝阳县气象局、建平县气象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气象局、朝阳市龙城区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421-262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