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营口市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包括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
二、部门领导
杨艳萍 党组书记、局长
梁曙光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宋长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营口市气象局办公室、营口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营口市气象局人事政工科、营口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营口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营口市气象台、营口市气象观测站、营口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营口天气雷达站(营口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营口市防雷减灾中心、营口市气象服务中心、盖州市气象局、大石桥市气象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417-353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