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度沈阳市气象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遵循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沈阳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执行,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及气象行政管理规定,及时公开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情况;主动公开气象行政许可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以及气象行政执法情况,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行网上公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气象窗口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可网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站式受理审批,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沈阳市气象局进一步强化宣传管理,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健全机制全面督促整改。继续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实时在线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优化政务公开内容
沈阳市气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确保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更新及时快捷。
(四)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沈阳市气象局依托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加强市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的作用,利用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以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等平台发布和解读各地气象工作相关信息,为群众普及政务公开相关知识,集中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出台政务服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服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试点工作,进一步确保市气象局政务服务新媒体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发布气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沈阳市气象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2个,开展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个。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沈阳市气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沈阳市气象局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存在公开基础不够扎实、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接下来沈阳市气象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查漏补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切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策解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综合信息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环境。三是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学习融媒体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需求,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切实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