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4:3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盘锦市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2022年,盘锦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执行,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快捷更新。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均严格遵照规定执行,未出现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通过盘锦市气象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无依法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公开程序、审核、职责等制度流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本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接入盘锦市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气象行政审批业务全部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遵循“应办尽办”和线上线下相融合,实现“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更新电子证照工作。更新电子证照《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和《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同时新增电子印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盘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政策文件解读、互动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盘锦市气象局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