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1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21〕202号)要求,由阜新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阜新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国气象局、辽宁省气象局、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实际,完善制度建设、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和畅通交流互动、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设。阜新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信息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

(二)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在阜新市气象局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工作动态以及各类气象服务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在新媒体平台发布预报预警,重大天气过程、重大活动、关键农事季节等气象服务,以及公众关切的气象信息。2021年“阜新气象”微信发布信息365条,微博发布信息992条,抖音短视频信息576条。2021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加强平台建设和畅通交流互动。依托辽宁省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强化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管理,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还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利用“阜新气象”微信、微博、抖音和社会媒体平台发布气象相关信息。气象新媒体不仅是气象部门守正创新,传递气象信息和知识“阵地”,同时也是搭建起在气象服务与百姓之间互动交流桥梁,实时更新信息、实时互动交流、实时转载发布,推进服务时效、科普气象知识、拓宽服务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保障。持续规范完善各类气象政务服务,清理简化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监督,质量有保障,更新有效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参加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并纳入对所属县气象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阜新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新进展,但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满足群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质量和数量都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气象专业知识多,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气象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处理、回复时存在表述不够精准等现象。2022,阜新市气象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员的相关培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切实提升人员工作素质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