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4:11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气象局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市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抓好“疫情防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办理行政许可59件,办结率达100%。现将盘锦市气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受理。针对市政府转办群众集中反映热点问题,综合分析、及时督办、上报和反馈。全年受理市政府转办舆情信息1件,做到了24小时内进行反馈,及时处置,保证了无舆情事件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规范告知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依申请行政复议件和依申请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市政府年初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对盘锦市气象局网站栏目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政务服务”栏目,直连盘锦政务服务网。加强政务网站管理,推进网站安全保障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每日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足等。

下一步,盘锦市气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气象局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抓好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加强考核监督,确保盘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