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05:13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2020年,葫芦岛市气象部门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市气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县(市)区气象局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努力深化公开内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加强平台、制度建设。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全市气象部门建立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负责机构1个,政务微博、微信专门负责机构5个,兼职人员7人。2020年葫芦岛市气象局在气象门户网站建立政务服务专栏1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

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向细化、全面化发展。加强财务预决算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气象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葫芦岛市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气象部门内部党建信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府网站建立了气象部门职能、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行政权力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多载体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全市气象部门联合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及政策解读活动,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5项。一年来,全市气象部门共办理行政许可件5件,开展执法检查23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葫芦岛气象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全市气象部门充分利用气象门户网站平台和地方政府网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法规标准、事业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等信息。2020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8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法规15条,发布政策法规解读1次。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和政策解读方式公开信息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和政策解读0次。

3.通过媒体公开信息

通过媒体公开内容0次,微信发布信息0条,微博发布信息0条。

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未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通过政府集中采购5次,采购累计金额15.40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5.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气象局、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低,政策、法规解读效果不佳等问题。为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气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增加气象决策全过程透明度。

二是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努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严格执行“谁发文,谁解读”的原则,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丰富政策、法规解读形式和数量。确保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位,服务群众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