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辽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辽阳市气象局、辽阳县气象局、灯塔市气象局、弓长岭区气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419-4226617

电子邮箱:lijinxiu78@163.com

通信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心路南段166号

邮政编码:111000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监督举报奖励

举报气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作出行政警告或行政罚款3万元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元;作出行政罚款在3万元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具体流程以《辽阳市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辽阳市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