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5-13 15:04
按照《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要求,为及时有效防御气象灾害,锦州市气象局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公布如下。请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及时获取预警信息,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电视广播:锦州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均及时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网站:锦州市气象局网站(http://ln.cma.gov.cn/gswz/jz/);
国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网(http://www.12379.cn/);
中国天气网(http://www.weather.com.cn/alarm/)。
新媒体:“锦州气象”新浪微博;
“锦州预警发布”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