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朝阳市各界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发生,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开展高炮、火箭人工防雹作业的时间为每年5—9月;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的时间为全年。
二、高炮人工防雹作业在全市境内12个乡镇的固定防雹作业点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在全市范围内的17个固定火箭增雨作业点实施;如有特殊需要,可能在任何符合作业条件的地点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上作业点作业半径10公里。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采用的装备为“三七”高炮或WR-98型、HJD型、BL-1、ZBZ-HJ8A型火箭。
四、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天气条件时,将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望所在县、乡(镇)政府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群众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如拾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并请立即报告气象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朝阳市气象局 0421-2627756
北票市气象局 0421-5886696
凌源市气象局 0421-6822110
朝阳县气象局 0421-2919791
建平县气象局 0421-7831106
喀左县气象局 0421-4860161
龙城区气象局 0421-3802500
3、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和发现落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及时撤离该地点,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朝阳市气象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