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雷电防护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社会企业防雷专技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做好社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我省社会企业防雷专技人才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气象专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社会企业防雷专技人员(以下统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基本条件。
已退休人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在记过以上处分期间的人员,以及近3年在科研诚信方面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职称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奉献气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风作风端正。
(二)在雷电防护领域从事业务服务或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熟悉雷电防护领域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雷电防护领域业务服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
掌握雷电防护领域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雷电防护领域一般性业务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处理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4年。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2.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应使用人才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填报后下载申报材料,该评审系统填报使用说明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有推荐单位(公司)人事部门的验印盖章。凡不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者,不得进入评审工作相关程序。若因对评审材料把关不严而出现影响申报人正常评审的情况,后果由推荐单位(公司)和申报人负责。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公司)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
(四)单位内部公示。各单位(公司)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等材料(从人才评价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在单位(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报送材料。申报人通过人才评审系统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司)及所在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市气象局。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将单位推荐承诺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和委托评审函,形成PDF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人才评审系统,纸质版待审核通过后邮寄至联系人。
(二)个人申报材料
待审核通过后,职称评审表从系统下载后打印3份(A3纸张双面打印、独立骑缝装订),盖章后邮寄至联系人。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二)人才评审系统个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气象局负责接收本市范围内社会企业防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在人才评审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并于11月23日前线上提交至辽宁省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节点。
(四)报送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内容应真实一致。均由推荐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五)纸质件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联系人:张晓旭
电话:15804009181
附件:1.气象人才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2.单位推荐承诺书
3.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4.辽宁省各地市气象局联系方式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