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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面试公告
2024-04-19

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辽气发〔2023〕79号)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辽气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向lnqxzp2022@163.com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5位岗位编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放弃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如主动放弃参加面试,须在确认邮件中提交签字后的放弃声明(详见附件2)扫描件。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7日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通过报名系统导出的简历(1式5份)、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1式5份)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022年、2023年的考生复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3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提交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上午。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二)面试地点

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

(三)面试成绩反馈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点对点发送给考生本人。

五、纪律要求

应聘考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或是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邮箱lnqxzp2022@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63

附件1.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放弃声明(参考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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