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辽宁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委托,辽宁省气象学会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实施细则》《辽宁省气象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和《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认定规定》有关要求,拟定于2024年3月上旬召开第一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评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3月7~8日。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认定申请单位(见附件1)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申请单位(见附件2)参加评审的人员于3月7日13:00之前到达东北区域气象中心1楼大厅报到。
2.评审地点:东北区域气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二、参评人员要求及考核方式
(一)资质延续认定评审:包括现场理论考核和技术能力考核。
1.现场理论考核采用技术负责人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考核内容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考核参考范围(附件3);现场理论考核未通过的,允许现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经被评审单位申请,可终止现场考核。
2.技术能力考核的考核对象为资质延续申请单位组成的检测组,每个检测组由1名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组成。其中,甲级资质延续申请单位应组成2个检测组,乙级资质延续申请单位应组成1个检测组。考核方式是对指定检测项目进行现场检测、填写原始记录和出具检测报告,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二)资质认定评审:包括现场理论考核和技术能力考核。
1.现场理论考核:考核对象为申请单位的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甲级2名高级工程师、6名工程师;乙级1名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考核方式为单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雷电防护管理法律法规和雷电防护技术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合格标准为得分≥总分的60%。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所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技术能力考核:考核对象为申请单位的检测组,每个检测组由1名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组成;其中甲级2个检测组,乙级1个检测组。考核方式是对指定检测项目进行现场检测、填写原始记录和出具检测报告,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三、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电源插排(5米)、U盘、防雷检测专用章(没有可带单位公章)、和所需的全部仪器设备。
2.申请乙级资质的,检测技能现场操作考核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申请甲级资质的,检测技能现场操作考核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请带好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原始记录表(纸质版)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模板(电子版)。
3.现场操作考核要严格遵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认定现场评审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附件4)《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考核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5)。
4.本次考核不收费任何费用,食宿自理。
联系人:马晓晨
联系电话:024-83862093
请资质延续认定单位与资质认定单位安排一名联系人分别进群。
附件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认定现场评审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