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辽依法行政发〔2021〕4号)《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气象局制定了《辽宁省气象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于6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lnqxzhengcfg@cma.gov.cn邮箱反馈至辽宁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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