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的工作程序,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3年录用应届毕业生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新录用毕业生须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2月27日,请体检人选于体检当天7:30前到辽宁省气象局(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当天体检人选须空腹,前一日不能饮酒,不能吃油腻食物。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
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将相关手续材料退回原毕业院校
辽宁省气象局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