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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8-24

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象专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气人函〔2019〕305号,以下分别简称《工程系列评审条件》《研究系列评审条件》)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管理办法》《工程系列评审条件》《研究系列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市气象局、省气象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申报。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岗位工作相一致。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中岗位工作以科研开发为主的人员,应申报气象专业研究系列职称;鼓励省级气象事业单位中岗位工作以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的人员申报研究系列职称。气象工程系列和研究系列之间的晋级转评需经过审批。申报人员应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提交给省气象局人事处。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真实、客观、完整、规范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高级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1)、《个人技术工作总结》、资格业绩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个人工作亮点演示。对申报材料的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高级职称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附件2)和《申报推荐材料说明》(附件3)。

全国气象部门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单位资格和材料审查

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完整、规范。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资格。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审验资格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材料原件;审查表格填写信息、提供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审查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交推荐材料对应,相关表格内填写信息一致、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推荐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必要时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初评。推荐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援藏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应优先推荐,并在推荐意见中备注说明。

推荐正高工和研究员无人数限制,省气象局将在中国气象局人事司下达的推荐控制数内向中国气象局人事司统筹推荐,并对推荐人选(含地方编制)统一排序

(四)单位内部公示

推荐单位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材料等在推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评审系统填报。

在今年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中国气象局将试运行线上填报和评审工作。待省气象局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各单位指导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线上填报,填报说明及有关要求见附件6。

二、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正文中要说明申报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通过推荐人数、推荐人选资格和材料审核结论、推荐程序、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直接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3. 每名推荐人选的推荐理由(模板见附件5),每人一个Word文档。

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理由、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应作为推荐函附件一并报送。

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1.评审表

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篇幅2000字以内)

3.资格业绩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4.代表性成果材料(3篇以内)

5.个人工作亮点(不超过3分钟)

(三)涉及保密信息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三、有关事项

(一)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和本通知相关要求、相关表格填表说明、申报推荐材料说明,指导推荐人选如实填报,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评审表》处级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栏是评审专家评价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对申报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切勿简单化处理或者只签名盖章。推荐人选应对业绩成果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不得随意夸大,不得超规定数量填写或者在一行中填写多个事项。

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以及对推荐材料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2930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29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可先提供电子版材料,待人事处复审完毕后,再按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按照《申报推荐材料说明》(附件3)要求归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气象政务邮或E-mail发送至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邮箱。纸质件(加盖公章)送至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

(五)各推荐单位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统一与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24)83862060(王老师)、83862074(贾老师)

E-mail:lnsqxjrsc@163.com

附件:1.高级职称评审表

2.高级职称评审表样表及填表说明

3.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4.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推荐理由模板

6.人才评审系统填报说明

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