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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 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6-24

根据《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规定,辽宁省气象局发布公告并组织完成了补充招录网上报名工作,现将笔试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事宜

(一)笔试人选

辽宁省气象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共203人通过资格审查。按照《辽宁省气象部门2020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中有13人无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笔试时间

2021年6月26日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3楼会展广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北街35号(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坐地铁2号线,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1号线,沈阳站下车步行即可到达)

三、考生报到

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1年6月26日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3楼会展广场报到。由于此次考试要填涂答题卡,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相关物品。

四、面试事宜

(一)面试人选公布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6月26日20时前在辽宁气象局官网公布,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行上网查看。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

(三)面试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四)面试资格复审

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12: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个人简历(1式6份),以及本人成绩登记表(1式5份,用记号笔涂掉姓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面试复审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户籍证明材料。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2020届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1),严格遵守,主动配合招录单位检测和查验,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参加笔试当天,须现场签署《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承诺本人知悉告知事项,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考生要注意关注沈阳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笔试或面试,将视情另行安排。

(五)笔试或面试时如考生持“健康通行码”为非绿码、出现体温异常(≥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笔试或面试。

(六)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辽宁省气象局人事处,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面试有关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等,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涉及报考市、县级生源地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6月26日14: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考生本人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至lnsqxjrsc@163.com。考生逾期未报送作为不符合加分政策处理。

(二)由于此次笔试与面试间隔时间较短,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

(三)此次考试,辽宁省气象局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辽宁省气象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

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二、考生应于《辽宁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日起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三、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日前7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嗽等异常症状。面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四、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应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五、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或按考点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八、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辽宁省气象局将视情况决定该考生是否进行接续考试。

九、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已充分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此次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已经完全阅读《辽宁省气象局关于2021年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补充招录应届毕业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辽宁省气象局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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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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