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招录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经报名资格审查,共74人确定为面试人选,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48人,报考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25人。
二、面试时间地点
根据相关高校应聘毕业生报名情况,确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辽宁省气象局2个面试地点,具体如下: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9日15:00。
面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园106-108。
2.沈阳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1日 9:00-17:00。
上午面试9:00开始,下午面试13:00开始。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2:30前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候考。
面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面试人选及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日程安排,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粘贴与准考证一致的照片)、基本信息表(1式5份),以及本人成绩单(1式5份)、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2020年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选确定
南京和沈阳2场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考生的面试成绩,可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五、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体检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新录用毕业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七、公示录用
所有批次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对于公示期间有反映的人员,由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56
(三)邮箱lnsqxjrsc@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63
附件: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招录应届毕业生面试名单(第一批).xls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