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的公益性服务。为安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水资源和防御冰雹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0年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有符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的天气过程。
二、作业区域
辽宁省行政区域。
三、作业设备
利用飞机、火箭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置在全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利用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在大连、鞍山,朝阳、葫芦岛进行防雹作业。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请公众要远离作业现场。
(二)社会公众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使用的炮弹、火箭弹等弹药严禁擅自处理,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部门。
(三)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时,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部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