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和《辽宁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气法函〔2021〕21号)要求,省气象局组织对全省爆炸和火灾危险等场所和从事防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从全省8654处爆炸和火灾危险等场所名录库中按1%比例随机抽查了87处,发现存在隐患20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从全省18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单位中按20%比例随机抽查了辽宁信达检测有限公司、营口市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辽宁雷电防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现工作问题。
辽宁省气象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