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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资质延续公告
2021-11-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现就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资质延续(以下简称“资质延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质延续条件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有效期满4个月至3个月之间的资质单位可以进行资质延续。

二、资质延续程序

(一)登录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栏目中选择“延续”,按照步骤进行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填报。

(二)资质延续申请受理后,开展资质延续单位现场核查。

(三)通过现场核查的资质延续单位,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气发〔2016〕29号)要求进行评审。

(四)为通过评审的资质延续单位发放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联系人:李炳昆

联系电话:024-83862018

邮箱:lnsqxjzcfgc@163.com

 辽宁省气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