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辽气办发〔2020〕34号)要求,从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3日,辽宁省气象局组织对经辽宁省气象局认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经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是否存在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顿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气象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时限:2020年5月29日-2020年7月3日
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举报电话和信箱.xlsx
辽宁省气象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