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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政府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明确气象部门工作职责
2022-08-02

7月29日,营口市人民政府修订下发了《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中增加了气象预警作为启动应急响应条件之一,进一步细化不同等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的气象条件。细化预警行动措施,明确了气象部门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职责。

《预案》中明确气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分析与趋势预测工作。负责对可能影响汛情的台风、暴雨、强对流、气象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分析、研判、预报及滚动订正,及时进行水、旱灾害等级分析评估,依据行业规定制作发布台风、暴雨、气象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预警。及时向市防指及成员单位提供天气实况、气象预报预警和服务信息等。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在今年的汛期中,营口地区气象部门将继续扛稳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责任,及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为防汛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以气象“发令枪”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者:曲宝宇 审核:张晶、宋长青 责任编辑:刘璐 校对:张钰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