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地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农业气象、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和气象信息资料、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及气象装备保障业务的管理;负责制定气象现代化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及其实施的监督、检查、总结;负责科技创新和科研管理;承担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及站址变动的相关技术指导;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业务、技术培训;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气象服务等业务管理。负责气象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落实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全地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气象行政执法,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负责行业政策、法规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组织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
业务科技科联系电话:024-72656897
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24-7265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