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承担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评价、跟踪检测和竣工验收的检测工作;2.负责承担已建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3.负责雷电灾害勘查、分析、鉴定、上报等工作;4.负责防雷减灾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咨询工作;5.负责防雷装置检测场所建档工作。6.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