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的预报、情报、专题分析工作;2.负责省局下达的全省生态、遥感、农业气象常规业务工作;3.负责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工作,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预报预警服务工作;4.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产品的研发和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5.负责土壤墒情测定分析和编发报工作;6.负责农业气象灾情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和上报工作;7.负责指导县(市)气象台农业气象业务;8.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