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水平。近日,我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就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达成共识,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就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互通制度、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叫应”制度、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红色预警县域防范应对指导、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社会发布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尤其是就加强执法检查、信息员培训达成了合作共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者:刘靖楠 审核:汪丽新 杨世昌 责任编辑:苏慧 校对:苏慧 董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