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扩大气象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保证我区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连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区气象局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安装申请程序、信息发布、设备维护管理、检查与通报等重要事宜。切实有效规范了我区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管理,保障该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气象防灾减灾发挥最大化效能。(作者:金铁力 审核:何宝财 张博 责任编辑:苏慧 校对:张艺博 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