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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
    市气象局承担全市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全市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海洋气象预报、与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地址灾害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