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抚顺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在抚顺市气象主管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进行信息登记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填报《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申请登记所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请进行信息登记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将申请材料按要求如期报送至抚顺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的彩色电子版。
三、市气象局收到信息登记材料后,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信息属实且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条件的单位,将通过抚顺市气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自2022年2月7日起,抚顺市气象局将对所有在抚顺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第一批登记,此次登记将于2022年2月20日截止。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B502室
邮编:113006
电子邮箱:fsqxjfgc@163.com
联系人:侯波、金鑫、李文博 联系电话:024-57500755
抚顺市气象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