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施放气球活动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施放气球安全管理规定,现就加强我市施放气球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在我市境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必须由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实施。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承担施放活动。
二、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在每次施放活动前,须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批或作出准予施放的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施放。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还应提前2天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书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朝阳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城区内禁止施放气球,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一律不予受理施放气球活动许可申请。
三、禁止在朝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开展施放气球活动。该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升放气球,任何施放气球作业申请均不予批准。朝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为:机场跑道两端外各20千米,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千米的长方形区域。主要涵盖朝阳市区,双塔区孙家湾、他拉皋,龙城区召都巴、边杖子、七道泉子、西大营子和朝阳县十二台、南双庙等区域。
四、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许可审批的施放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实施并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施放活动现场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依法查处施放气球活动违法行为。违反相关法规规章规定,无资质或未经审批擅自施放、未按照审批的申请施放、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以及违反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雇请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等违规施放气球的行为,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朝阳市气象局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朝阳机场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