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重点气象灾害(暴雨、暴雪、雷电等)的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确认朝阳市公安局等30家单位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见附件),现予公布。
市气象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各重点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的指导,各重点单位要根据《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要求,切实履行好气象灾害防御职责,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附: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朝阳市气象局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2020年10月21日
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民政局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水务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人民保险朝阳分公司
朝阳供电公司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朝阳分公司
中国联通朝阳分公司
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
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辽宁省中闽石油有限公司
朝阳润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朝阳兴业气体有限公司
朝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朝阳市新大陆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长途汽车客运站
辽宁朝阳高铁站
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