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到2022年底前,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明显减少,事故伤亡数量总体显著下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推进《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朝政发〔2017〕25号)全面落地。继续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方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与住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各专业部门的许可范围,明晰各相关部门防雷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制,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气象局)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规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从源头抓起,确保质量、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强化雷电易发区内矿区、旅游景点的防雷安全监管,进一步对雷电易发区内矿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安装、检测情况排查摸底。持续、深入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化管理。制定完善违禁升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雷击、升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并实施防雷与升放气球意外事件演练计划,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气象局)
(三)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本地区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和任务,配齐配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严格按照标准的程序和内容实施安全监管和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将气象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主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平台应用,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效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约束力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气象局)
(四)加强安全科普宣传
针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升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气象局)
(五)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建立完善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特别是要确保能够及时精准地把雷电预警信息发送给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加强防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设与部门工作职责相适应的高水平、专业化防雷技术服务队伍,提升防雷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防雷工作质量和安全。(责任部门:业务科技科,人事政工科,各县(市)区气象局)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按照辽宁省气象局与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启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气象局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县(市)区气象局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特别是要进一步摸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底数和安全状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县(市)区气象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的,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县(市)区气象局在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县(市)区气象局按要求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气象局政策法规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气象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要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问题。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市气象局将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县(市)区气象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与升放气球管理制度和标准。
(三)强化考核督导。市气象局将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