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气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政务;负责财务、审计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处室提出的现代化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和协调;负责事业发展规划、局内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督察工作;负责局内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公积金管理、后勤保障和基建管理工作。
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地区气象预报、公益服务、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气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落实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地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气象行政执法,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业政策、法规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地区的科技服务、防雷的管理、协调、发展和规划制定。负责全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全地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研究和对县局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地区火箭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物资、设备的购置、调配、维护和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
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地区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监察审计工作;处级及以下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人员调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聘任和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工作;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局医疗保险、干诊管理、养老保险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
气象台:负责中、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等气象预报业务的制作、发布和对下级台站的指导预报;负责城市气象服务,对政府各部门的决策服务负责空气污染指数预报、城市环境指数预报;雷电监测、防雷减灾技术、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负责科普基地管理。
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负责全市决策气象服务,负责卫星遥感业务,承担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开展气候区划、评价、资源开发和风能利用工作;负责学会工作。
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报纸、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媒体的气象信息服务及开发工作;负责声讯台、网上气象台业务;承担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有关工作;负责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和对外发布;负责影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影视广告资源管理和开发;负责基层台站影视制作技术指导,提供部分服务产品。
气象监测网络中心:负责全地区地面测报、农气测报、报表审核、气象资料的对外服务工作;负责全地区通讯网络管理及单收站系统的运行保障与设备维护工作,保证全地区各类气象电报的定时传送;负责全地区自动气象站建设与维护、气象装备的管理、检定和维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消耗器材的计划供应与管理;承担全地区站网探测数据质量监测和设备运行状态监测;承担各类故障的统计分析,及时通报故障,传递维护、维修工作信息;承担监测网络设备的一般性维护。
(三)地方气象机构
防雷中心:负责全市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