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台预报,5月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我市将有一次降水天气过程。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计划于本次过程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2年5月10日22时—11日12时(具体时间视天气条件而定)。
2.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作业地点为鞍山市千山区固定作业站点及临时作业点,台安县流动作业点。影响范围为鞍山市千山区(包括市区)、台安县。
3.作业设备类型:WR-98和QYF-82b型固定式和车载式人工增雨(雪)火箭发射装置。
4.如有发现火箭着陆装置失控发生意外,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鞍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鞍山市气象局
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