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介绍
营口市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包括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
营口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与所在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同,其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气象台(海洋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雷达与网络保障中心(气象观测站)、财务核算中心、防雷减灾中心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下辖3个县区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大石桥市气象局和盖州市气象局。
营口市气象局现有在职职工62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80%,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6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35周岁以下人员占53%。县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达到80%-90%,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下。
多年来,营口市气象局大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已初步形成了天基、空基和地基相结合、门类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现代化大气综合观测系统:建成了1部营口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为我省最先进雷达;建成了由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86个区域气象观测站构成的地面气象观测网,实现乡镇和地质灾害易发村全覆盖;建成了由1个海洋浮标气象观测站、2个海洋移动气象观测站和 13个沿海自动气象观测站组成的海洋综合观测系统;建成了由4个全球定位系统水汽观测(GPS/MET)站和1部闪电定位系统组成的雷电监测系统;建成了由1个酸雨观测站、1个城市环境监测站和1套营口雾霾探空系统组成的环境气象监测系统;建成了由3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4个便携式土壤水分监测仪、2个农业气象观测站、3个设施农业自动气象站、4个农田小气候自动观测站构成的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系统。
建成了广覆盖的气象信息发布网络:建成了营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由661个气象预警大喇叭组成的农村应急广播系统,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并延伸覆盖至山区51个自然屯;建成229块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覆盖全市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大风、地质灾害易发村。建成数字高标清主持人气象演播系统,在市、县两级开播了主持人版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为全省首家在县级电视台开播主持人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地市。建立了“12121”电话声讯台、气象网站、气象微博、气象微信、手机、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公众气象信息发布手段,建立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融合的信息发布渠道和机制。
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与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领域涉及工业、农业、渔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林业、水利、海洋、盐业、环保、旅游、航空、保险等多个行业和部门。
营口市气象局先后被中国气象局授予全国气象部门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多次被省气象局授予全省气象部门先进集体、被营口市委授予全市防汛抗洪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营口市政府授予全市先进集体等。营口气象站被世界气象组织授予首批世界气象组织百年气象站。
二、工作职责
营口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包括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
营口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能与职责是:
1.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汇总、分发的组织管理。
2.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制定本地区业务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预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城市环境气象、火险气象等级、海洋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灾害天气联防等相关工作。
5.承担辽宁省气象局和营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417-353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