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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气象局
2019-04-13

阜新市气象事业建于1949年,1977年设立阜新市气象局,1980年开始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阜新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市气象局内设机构有3个: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和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直属事业单位有6个:阜新市气象台、阜新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阜新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阜新市防雷技术服务中心、阜新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阜新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目前,全局在职职工人数42人,其中参公12人,事业编制26人,地方编制4人。  

多年来,市气象部门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及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目前,全市形成了空、地相结合的大气综合观测系统,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御、农业气象与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领域涉及工业、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环保、交通、旅游、电业、保险、建筑等多个行业和部门,充分发挥了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的职能,为阜新转型振兴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市气象局2008年以来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成功晋升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和“五一奖状”;市气象局党总支连续6年获“红旗党总支”称号;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获得“辽宁省气象部门先进集体”称号。

联系电话:0418-2286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