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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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气象局
2019-04-13

一、部门介绍

铁岭,位于辽宁省北部,地处美丽富饶的松辽平原中段,南与沈阳、东与抚顺、西于内蒙古自治区、北于吉林省接壤,是东北中心城市沈阳的卫星城。全市区域面积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是具有38个民族大家庭的城市。

全市年平均气温6.8℃,降水655毫米。冬季寒冷而漫长,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3.7℃。夏季气温较高,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为23.7℃, 夏季降水较充沛。7月最多,平均为167.2毫米,正常年份为雨热同季,高温和多雨相结合。冬季降水少,以雪为主。1月最少,平均降水量为4.7毫米。春季风大,大风日数多,湿度小,春旱较严重。

铁岭市气象局下辖铁岭、开原、昌图、西丰四个县级气象局。全市职工总数165人,在岗职工90人,中级以上职称74人,占职工总数的62%。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业务科、法规科。铁岭市气象台、铁岭市气象信息中心、铁岭市防雷中心为铁岭市气象局直属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铁岭市气象局在省气象局和铁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已初步建成了卫星和地面的多层次综合通讯系统,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电视可视会商系统,完成了全市无人值守自动站的建设,全市气象系统承担着国家气象局区域资料交换任务,形成了覆盖辽北地区的监测各种天气变化和收集气象情报的服务网络。开展了决策服务、公众服务、防灾减灾服务、“三农”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为主的多层次的气象服务。预报服务内容不断细化,在短期、中期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的基础上开展各类专业、专项预报,其中包括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等级预报,各类公众气象预报、警报及产量预报等,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监测水平和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高;情报服务种类繁多,雨情、壤墒、灾情,旬、月、季气候概况、气候评价,气候公报、参阅件、重要天气报告等。为方便群众在第一时间内得到需要信息,开通了固定电话、手机“12121”语音气象服务,手机用户订制气象信息短信服务,与铁岭电视一台、二台联合开办了气象节目,为加强科技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借助信息高速公路,引进短信群发系统,实现了点对点服务,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4人8次获国家级优秀预报员,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铁岭市人民政府授予“防汛抗洪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扶贫帮困先进单位”,省人工影响领导小组授予“人工影响天气先进单位”、省档案局授予“省一级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工作职责

铁岭市气象局成立于1971年,位于凡河新区内,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市局下辖铁岭、开原、昌图、西丰四个县级气象局;市局内设3个行政科(室)、5个事业单位(不含地方批准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央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铁岭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督促和组织本辖区内台站调整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24-72659973